山西运城市着力打造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
12月21日,山西运城市举办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协议签字仪式,旨在建立一个网格完善、处理良好、管理规范的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,力争到2015年实现各类主要废旧商品回收率超过80%。
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、团体组织等公共机构在运行过程中,产生了大量的废纸、废弃电器、报废汽车、废弃节能灯、废塑料等废旧商品,如不妥善回收处理,既污染环境,又浪费资源。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和省商务厅出台了《运城关于加强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》,要求各级政府、开发区管委会会同商务主管部门与物资回收企业签订回收协议,确保在年底前完成省市县三级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体系建设。
运城市高度重视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,于11月开展了“绿色回收·循环利用·从我做起”的主题宣传活动;出台了更加具体的实施意见,对完善回收体系建设、做好重点品种回收、强化再生资源利用、加强组织协调等工作作了明确部署和规定。当日,市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(甲方)和市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(乙方)签订了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协议,甲方将运城市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工作委托乙方代理,并负责监督和协调乙方做好废旧商品回收工作。
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、团体组织等公共机构在运行过程中,产生了大量的废纸、废弃电器、报废汽车、废弃节能灯、废塑料等废旧商品,如不妥善回收处理,既污染环境,又浪费资源。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和省商务厅出台了《运城关于加强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》,要求各级政府、开发区管委会会同商务主管部门与物资回收企业签订回收协议,确保在年底前完成省市县三级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体系建设。
运城市高度重视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,于11月开展了“绿色回收·循环利用·从我做起”的主题宣传活动;出台了更加具体的实施意见,对完善回收体系建设、做好重点品种回收、强化再生资源利用、加强组织协调等工作作了明确部署和规定。当日,市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(甲方)和市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(乙方)签订了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协议,甲方将运城市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工作委托乙方代理,并负责监督和协调乙方做好废旧商品回收工作。